提案追踪|健全村规民约 助推乡村治理
2021-09-23 19:06:24          来源:临武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邝东昱 | 作者:黄玲艳 胡恒珲          浏览量:5266

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期间,特邀(部门)界委员活动组提出了《健全村规民约 助推乡村治理》的提案。通过提案的办理,目前,全县214个村(社区)制定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达到了100%全覆盖,对推进我县基层民主法治进程起到了一定作用。

舜峰镇南塔社区的居民公约是2020年制定出台的,涵盖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内容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陈崇波介绍,由于南塔社区有居民近一万人,加上流动人口众多,为确保居民公约的有效执行,他们会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并对照公约,对居民的一些不文明行为进行协调、劝导、制止,营造人人学习公约,人人争当好市民的良好氛围。

舜峰镇南塔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陈崇波表示,要把村居民约结合到小区精细化治理里面中,通过一网治理,以及楼栋长和志愿者反复耐心地去做工作,才能够让大家有遵守公德、遵守公约的一个自觉性。公约执行起来以后,会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大家的行为也会更加的文明。

据了解,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依照法律法规,村(居)民在生产生活中共同制定和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具有教育引导和约束惩戒作用,是村(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行为准则,更是当前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基层民主法治水平的有力保障。县政协委员黄金纯认为,当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过程中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指导监督机制不完善、制定程序和表决主体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为此,他提出《健全村规民约 助推乡村治理》的提案。

县政协委员黄金纯介绍,当前一方面是认识上还没有到位,很多的基层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村规民约在推进基层治理过程中的巨大作用。另一方面就是村规民约在制定过程中指导还是有点缺乏,作为基层干部,他们在制定村规民约的时候,不知道制定的村规民约是不是合法、合理的,是不是能够推行的。

县民政局作为提案办理的主要部门,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过程中,他们结合实际情况,重点聚焦爱国守法、孝老爱亲、邻里和睦、勤俭持家、保护环境、保障权益等内容进行细化。并组织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法制审核备案,同时,积极指导乡镇开展好村民自治建设,对村规民约制定、落实情况以及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情况等开展综合评价。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蒋和国告诉记者,村规民约既是村民自治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基层社会自治的重要手段,他们具体的办理措施是:一是坚持群众路线,确保村规民约针对性、时代性,坚持“五步”工作法,即集民意、拟草案,征意见、定文稿,严审核、付表决,备案审、即公布,广宣传、切实施;二是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村规民约稳定性、延续性,全面把握村规民约制修订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严格规范审核,集中督导考核;三是注重宣传推行,确保村规民约实用性、长效性。采取广播、标语、微信、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确保村(居)规民约,落地落实,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目前,全县214个村(社区)制定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达到了100%全覆盖。2020年,金江镇罗家村村规民约、舜峰镇武江社区居民公约被评为市级二十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武水镇力鸭村村规民约、舜峰镇南塔社区居民公约被评为市级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下阶段,县民政局还将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的制定规程,逐步使其走上正规化、合法化的轨道,保障其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范围运行。

金江镇罗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方亮介绍,他们的村规民约是2018年制定的,大概用了有一个多月时间,开了几次会,审核了多次,才达到现在的效果。当前,村规民约在社会维稳、环保、土地治理、尊老爱幼等方面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我认为县里有关部门,在办理这个提案的过程中,非常重视,充分的认识了村规民约在推进我县基层治理中的重大作用。”县政协委员黄金纯认为,通过发挥村规民约在治理中的作用,而不是靠简单的行政命令,去指导、管理,才能实现村民自治、乡风文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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